大理州四举措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日期: 2016-12-16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作者:云南省大理州农业局党政办公室

    云南省大理州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强化农业装备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严格按照惠农政策要求,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不断规范补贴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四措并举确保农机补贴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理州历来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把农机购置补贴列为“州人民政府实施并重点督查的幸福大理建设十件惠民利民实事”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每年扶持1.2万户农户购买农机具,享受不低于30%的补贴。为了确保农机置补贴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由县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了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把购机补贴与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督导,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逐年纳入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农业、财政、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全程参与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党和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成,全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及时将政策信息传达到县、乡、村、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三农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将补贴资金规模、补贴范围、机具种类、申报程序及纪律要求向社会公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晓权。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推广优先,引导农户购置先进适用安全的农机具,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各县市结合自身产业特点推广农机新技术。如宾川县“果树自压式滴灌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获云南省“职工百佳节能减排创新成果奖”,并在全省推广应用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大理州始终严格按照农业部“县乡农业农机部门十项工作任务”的要求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补贴条件和补贴对象的公示,让农民自愿申报,自主购买。为把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在实施购机补贴过程中,从方案的制定到机具核实由农业、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进行监督,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有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强力推进,惠及民生。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大理州农业机械化从以粮食生产为主向适应不同作物生产需求转变,从产中向产前产后作业转变,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主要作物耕耙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为全州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生产实现从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为主的历史性转变。2016年截至12月6日,全州累计实施购机补贴资金5923.07万元,占资金总量的99.99%,补贴购置机具32121台,受益户达2368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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