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七突出”做好监理牌证业务“大整顿大规范”

日期: 2016-10-20  来源:
    近期,为坚决杜绝违规办理牌证业务,山东省德州市农机局把农机监理工作的重心转到规范牌证业务、强化风险点管控上来,在全市开展农机监理牌证业务“大整顿、大规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七个突出”确保整顿效果。

一突出责任第一。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启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发证机关章。拖拉机登记证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临时号牌和停驶凭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待办凭证等的发牌证机关印章统一应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证件专用章。

二是突出选人用人。各县市区农机局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县级农机监理工作人员选用、任命、工作分工、岗位安排上直接负责。要从选人用人的第一个环节把好关口,确保本单位农机监理人员自觉遵守法纪规矩、依法依规履行职权,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每半年,要组织全体监理工作人员进行严守法纪依规履职、履行承诺完成职责述职报告和集中检查。在每半年后5日内,要将述职和检查情况、业务工作情况等报送市农机局监理站。

三是突出牌证对象。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农业部、省局、市局有关规定,坚决禁止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外的任何机械、车型及驾驶人核发牌证、年检年审;坚决禁止给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超标”车辆、或达到报废标准、或非法拼装改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坚决禁止为悬挂已过期作废号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年检;坚决禁止为悬挂拖拉机号牌的变型拖拉机等进行年检;坚决禁止给不交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放牌证、签注检验章;坚决禁止在行驶证副页上人工签注检验章;坚决禁止给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核发驾驶证。坚决禁止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委托其他部门或经销商代发、代办。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的牌证业务行为。

四突出物品管理。做到农机监理牌证材料物品的订制、领取、存放、管理和使用是农机监理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特别是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芯、驾驶证芯、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更是牌证检业务的源头和原点,必须加强风险管控和严格管理,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以本人签字为准,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和具体责任人,坚决杜绝材料丢失、去向不清、使用不明、数量不符等违规现象。

五是突出岗位责任。严格按照办理农业机械登记业务必须设置登记审核岗、安全技术检验岗、牌证管理岗、业务领导岗、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办理驾驶证核发业务必须设置受理审核岗、考试岗、驾驶证管理岗、业务领导岗、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农机安全监理站颁发的农机监理证。各县市区局要配全农机监理业务岗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六是流程明确,监督制约,突出业务规范。一方面重点管控各县市区局必须认真执行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各项业务的业务流程和各岗位完成的具体事项,一个流程也不能缺、一个环节也不能少,每项业务扎实细致、每个环节签字留痕,规定材料齐全、业务手续过硬,从根本上杜绝一人包揽全部流程、材料不全和流程缺失等违规现象,确保牌证检等各项业务流程清晰、材料齐全、办理规范。另一方面对各县市区驾驶人考试工作进行重点管控。

七是完善资料,全面规范,突出档案管理。全面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证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服务等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内容规范、用章标准、填写认真、式样统一、摆放整齐。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