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100%
吉林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100%
日期: 2008-01-28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长春电 (记者孔祥武) 2007年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监察案件结案率98%的工作目标。
2007年,吉林省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00余件,涉及农民工3万多人,清回拖欠农民工工资3771万元;清理历年陈欠工资244.8万元,涉及农民工807人;全省9个市(州)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710户,存储保证金1.73亿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吉林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做到“月结月清”,并每月上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