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根据《“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国家发改委今年安排国债投资五亿元,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的安排原则,一是符合《“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安排土建投资,优先满足县级服务站,三是全部用于中西部地区,并向贫困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压力较大地区的投资。(记者: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