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

吉林省制定了《吉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

日期: 2007-10-31  来源:吉林农网
  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办结合吉林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并会同吉林省牧业局、吉林省水利厅编制了《吉林省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普查总经费预算由农委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统一编制,各部门协助。经过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普查总经费按比例划分给各部门支配使用。划分比例按照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实际工作量,农业占普查总经费的52%,畜禽占普查总经费的30%,水产占普查总经费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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