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

长白被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

日期: 2007-08-16  来源:吉林农网

  2007年8月7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

  2005年以来,长白县委、县政府加大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在县城进行全面整合,建立了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乡镇建社区的新路子。通过调查研究,决定在全县农村6个镇所在地建立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农村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县编制委员会为全县城乡社区居委会列事业编制22个,县财政全额开资。从而奠定了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

  两年来,全县城乡全力构建和谐社区,积极开展了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及社区养老等服务活动,为把全县城乡建设成为自治型、管理型、服务型、文明型、物化型、安居型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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