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7月6日讯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郑文凯今天表示,2006年底统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成员数已经上升到了3486万人,占农户比重达13.8%。他同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7月1日开始施行,这部法律最突出的四大亮点是明确法人资格、适度规范组织行为、规定国家扶持政策、创新农村经营体制。
首先,这部法律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其次,这部法律适度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第三,这部法律规定了有关扶持政策,必将有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法律特别规定了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包括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第四,这部法律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前景。(记者 李力 实习生 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