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实施旨在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将新增森林面积48万公顷,完成造林面积24万公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中,将新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6个,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237万公顷。“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在中部地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黑土地的保护,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在东中部地区加强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在东部地区加强对长白山天然林和三江源头的保护。在全省推进退耕还林,实施生态草产业化工程和速生丰产林项目,继续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在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地区等限制开发区域,建立生态保护区,促进自然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