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5期 

2004年第5期 

日期: 2004-05-15  来源:吉林省农机管理总站


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增效省政府发布7安农告示


  吉林省人民政府4月1日《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发布了促进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增效的7条“安民告示”。
  —是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
  二是省政府将从粮食风险金中拿出15.5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三是扩大粮种补贴范围。
  四是大力推广实用增产技术。
  五是控制化肥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重点是对进口化肥和化肥生产企业采取出口退税等措施进行补贴,降低化肥出厂价和销售价。同时,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行为。
  六是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耕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依法确定标准,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七是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对现有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复垦资金相对集中使用,向主产区倾斜;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落实好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政策;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要落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持农业生产政策;认真落实农机具更新改造政策。


国务院决定采取直接有力果断措施千方百计增加粮食生产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国务院决定采取更直接、更有力、更果断的措施,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尽快把已确定的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中央已决定今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部门要尽快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各地要尽可能在春播之前兑现部分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
  二、严格保护耕地,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
  三、加大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的力度。为了调动粮食主产区农民生产积极性,今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
  四、扩大良种补贴试点范围和规模。今年在继续实行大豆、小麦良种补贴试点基础上,把良种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水稻每亩补贴15元。
  五、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的扶持政策,加强对化肥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降低化肥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给农民。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从今年粮食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
  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进一步提高统一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加快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玉米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以及旱作节水、化肥深施等技术的应用,搞好先进实用技术的组合配套,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户率。
  八、抓好春耕和田间管理。各级政府要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农民抓好冬小麦等越冬作物的田间管理,争取今年夏粮有个好收成。加强春耕备耕工作,改革农作物耕作制度,扩大东北春播玉米、南方优质双季水稻种植面积。
  九、启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抓紧修订工程规划,制定优势粮食产业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抓紧良种繁育、基本农田建设、病虫害防治、农机装备现代化推进和粮食加工转化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今年国务院要为百姓办哪些事


  主要有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抓住有利时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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