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协议书》的要求,区农机中心自7月3日至7月10日,对2016年和2017年13户农机装备项目建设主体进行了2018年度的第二次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机具在位情况
2016年和2017年所建农机装备项目共有机具329台,检查在位291台(在自建库棚内),未在位38台,未在位的情况是:有的在田间作业,有的在外地作业未归,有的放在别人家里,还有的送去修理等等,但没有发现出售、转让和租赁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1、机具作业后没有及时全部入库。
2、机具作业后多数没有进行保养,有的库棚内灰尘较大,容易造成机具锈蚀。
三、建议
加强农机装备建设主体的管理,引导其向规模化和现代化发展,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农机化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