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延吉市农业局、延吉市财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到依兰镇,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6】9号)精神和延市农财联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按照“一乡一个”的布局,对2017年延吉市依兰镇,经自主申报,镇政府推荐的,延吉市依兰镇《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单位《延吉市新主体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