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日期: 2014-10-08  来源:《江城日报》 市委政策研究室 衣英新
  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破解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遇到的这些难题,既是我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要大力优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环境
  营造社会舆论环境。我市的党报党刊、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优化政策运行环境。要积极制定扶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执行力度,积极帮助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部、省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要加大人力资源政策执行力度,依托“阳光工程培训”、农民企业家培训等项目,加强培训力度,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要加大税收、用电、用地等其他政策执行力度。
  积极开展示范社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品牌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示范社建设。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我市和外地联合社的发展经验,积极扶持和打造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示范联社,切实解决典型不点、亮点不亮的问题。要加大共建力度,积极探索省市共建、市县共建模式,充分发挥省、市、县和不同部门的积极性,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一个统一、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协调农业、财政、工商、税收、民政、科技、金融、供销等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整合各部门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多头管理、合力不强的问题。
  要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积极推进家庭经营方式转变。依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灵活、多样、有效的新型农民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的融资经营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机械使用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和示范作用,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
  积极推进统一经营方式转变。这是现阶段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要探索密切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联结机制,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统一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规范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民互助经济组织,因此,扶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可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户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要按照《承包仲裁法》要求,尽快健全县、乡、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仲裁机构,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户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手中,既能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又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
  强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的服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
  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设立风险基金、可盈余分配、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主体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一村一品专业村对接,把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乡镇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现代流通方式。
  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专业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格局。
  发展多层次服务体系。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既要发展生产、销售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也要发展科技、信息、金融、能源等高层次的社会化服务,健全完善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多形式服务内容。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既要创新公益性服务的实现形式,也要创新经营性服务的实现形式,既要发展专项服务,也要发展综合性服务,鼓励和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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