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下发以来,该县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 “抓学习、重实践、看实效”的活动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学习农机有关法律政策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大力开展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宣传。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执行力度。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我县共发放农机宣传单及宣传材料800多份,并成立了由主管农机的副局长任组长,农机总站站长为副助长,其他农机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的《促进法》和《条例》公布实施纪念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机管理总站经营管理科,负责领导和督促我县开展《促进法》和《条例》公布实施纪念宣传活动工作。使广大群众在宣传中学习农机法律法规知识,在全县形成“人人知晓农机、人人参与农机”的新局面。极大地突出了实践活动的实效性,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在学习宣传的方法上,坚持做到了“五个注重”,即:一是注重对农业机械化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使全社会形成加快发展农机化的共识。二是注重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农机化职责的宣传,形成共同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合力。三是注重对农机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和管理职能的学习宣传,以进一步促进农机部门依法行政。四是注重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村社,让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充分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注重把学习《促进法》同贯彻中央1号文件、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指示和文件精神相结合,在学习中进一步深化认识,理清思路。
二、加大农机化发展进程的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农机发展专项经费投入。切实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提高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从2006年到现在,我县连续4年被列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之一,补贴资金共160万元,其中一汽集团产品补贴资金20万元,带动全县农机投入资金达500万元,全县共购进大中型拖拉机67台,手扶拖拉机24台,配套农机具60台(套),联合收割机4台。马铃薯收获机2台,播种机15台,小型挖掘机1台。直接受益农户110户。到目前为止全县已购进一汽佳宝微型客车45台,微型卡车2台,受益农户47户.新机具的购进对提高我县农机装备水平,改善装备结构,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认真组织好宣传周活动。
7月19日至7月25日,是我省开展农机《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我县要在一周时间内,组织开展《促进法》和《条例》宣传纪念活动。我们在县民族广场周围挂了两副标语: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发展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