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出台加快农机化发展意见
长春市政府出台加快农机化发展意见
日期: 2008-09-10  来源:长春市农机发展中心
长春市作为国家商品粮的核心产区,围绕实施增产30亿粮食规划,推进全程机械化发展,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长春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正式批准下发执行。这是近十年来长春市首次由市政府以正式文件系统、全面提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实施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全国一流的农机产业基地”“通过财政补贴政策,推进土地深松深翻”等一条“含金量”很高的措施,令人振奋,让人们真切地感到加快长春市农机化发展的时机已成熟。
该《意见》在对“十五”以来长春市农机化发展进行简要总结,分析了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快长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文件指出,现阶段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具有十分主要的战略意义。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生产率,确保粮食持续稳定增产,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农机装备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主要条件;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解放和输出转移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必然要求。为此,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农机机械化发展。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机械化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国家把吉林省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试点省,长春市五个县(市)区都承担着试点任务,这为该市农业机械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所以该意见提出,长春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市政府将设立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政策,主要用于深松整地补贴、抗旱水具补贴、地产大型农机具补贴以农机推广、科研和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市级农业开发资金用于农业机械化项目的比例,使其不低于20%,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农机培训等方面。财政安排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重点将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成果推广转化。
针对长春市农村普遍存在小型拖拉机高性能动力机械少,主机多,配套机具少等问题,意见中提出,今年五年,全市将继续调动和保护农民购置、使用、经营农业机械特别是大中型农机业机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家购机补贴政策,促进农民保有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改善,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全市每年需新增4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10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超过两万台,大中型农机承担耕整地作业面积达到53.3万公顷。
《意见》还就实行以深松为主的保护性耕作制度,加大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