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提高了土地种植效益。2006年,黑龙江省518个农机合作社让全省农民增收近6亿元,为农业专业化合作经济探索了新路。
2003年,黑龙江省决定由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建立农机作业合作社。在生产中,合作社打破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坚持统一整地、统一购进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田管、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按股分红的"六统一分"管理制度。合作社把耕作中各种生产资料的投资计入成本,秋后卖粮一并扣除,收益部分按股分红。
黑龙江省海林市祥富镇新社村村民丛书军说:"土地连片经营后,作业中可以充分发挥大机械的优势,为农作物的丰产奠定了基础。以前我家三口人全种地,加入合作社以后,家里有我一个人就够了,我儿子在外面打工5个月挣了5000多元钱,没有合作社,这连想都不敢想。"
农机合作社组建以来,黑龙江省涌现出一些以合作社为核心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据统计,今年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多万亩,仅生产成本一项,就节约1.5亿元。